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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乡村振兴 专题

【服务乡村振兴优秀案例】协助政府规范拆迁,推进城中村和谐改造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10月 20日 浏览: 1537

    你知道什么是结构价吗?你知道什么是重置价吗?你知道什么是净值价吗?你知道确权单位是如何进行确权的吗?你知道拆迁保底政策吗?择房时你需要注意什么?每个绍兴农村人不得不了解的拆迁法律问题,你了解多少?



协助政府规范拆迁,推进城中村和谐改造

陈子平  徐明刚  周俊妤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政府为规范拆迁,推进城中村和谐改造,引进律师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绍兴市某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期间,顾问律师共参与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等矛盾纠纷调解150余次,与多个法院对接执行问题,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推动城中村和谐改造。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1日,绍兴市某城中村改造拆迁项正式启动,该项目涉及土地面积为1250亩,共涉及住宅拆迁1197户、非住宅拆迁20户,总拆迁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改造涉及的村庄大,附房多,属于城郊结合处,历史问题错综复杂。因拆迁补偿问题,引发了亲人之间、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的诸多矛盾,也引发了继承和分家析产、房屋用地性质或产权不明确、拆迁安置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分家析产有冲突等诸多法律问题。


 


    基层政府为规范拆迁,推进城中村和谐改造,引进律师全程参与该城中村改造项目,为拆迁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律师共参与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等矛盾纠纷调解150余次,与多个法院对接执行问题,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推动城中村和谐改造。

    普法小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