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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市律协〔2020〕31号 关于开展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 09月 28日 浏览: 1553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核心,是维系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和律师队伍诚信建设,教育广大律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执业观,全面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声誉,推动律师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

  市律协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和评定工作。

  三、评选条件

  此次活动在本市依法注册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专职律师中开展,符合评选条件和要求的,均可申报。 

  (一)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诚信服务方面有具体事例和做法的;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在当地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并有较好的口碑;

  3.强化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队伍形象良好,诚信执业,律所全体执业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近八年内没有查证属实的被当事人投诉现象;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

  5.律师事务所设立八年以上,近八年内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所内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二)诚实守信“十佳”律师评选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司法公正作出突出贡献,能提供具体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或做法的;

  2.注重学习和思考,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经验,业务成绩突出;

  3.代理案件收费合理,勤勉尽责,服务诚信,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贫济困,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5.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业以来从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没有查证属实的投诉记录以及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投诉案件。

  四、推荐数额

  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 “十佳”律师拟推荐名额为越城3家(人),柯桥2家(人),上虞1家(人),诸暨2家(人),嵊州1家(人),新昌1家(人)。

  五、评选程序

  评优活动按照“申报、初评、审核、推荐、评定、公示、批准、表彰”的程序进行。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初评、审核、推荐工作,市律协负责评定、公示、批准、表彰工作。

  (一)申报(2020年10月17日前)。参评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

  (二)初评、审核、推荐(2020年10月30日前)。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定、公示(2020年11月30日前)。市律协评选委员会按照标准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拟表彰对象,经中共绍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中共绍兴市司法局委员会审议通过,在绍兴市律师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批准、表彰。公示没有异议,确定表彰名单,适时进行表彰。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对此次评选要高度重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公正推荐,对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真正评选出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 “十佳”律师,展示我市律师的良好形象。

  (二)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推荐工作,以书面、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向市律协报送以下材料:

  1.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申报表;

  3.推荐名单。


  联系人:孙舒雯

  联系电话:85156493


  附件: 1.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事务所申报表.doc


              2. 绍兴市诚实守信“十佳”律师申报表.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