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律协〔2020〕28号 关于对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情况巡回督导的通知
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教育警示全市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提升队伍形象,根据《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绍司发〔2020〕4号)文件精神,市律协将对各区、县(市)律师行业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情况开展巡回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党纪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理念,深刻反省违法违纪突出问题,坚决抵制法律服务人员拜金主义、逐利违法现象,规范执业行为,端正执业理念,净化行业风气,维护行业形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二、督导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8月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导人员
市律师协会将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见附件),分赴各区、县(市)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四、督导内容
根据市司法局《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方案》,拟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1.全面掌握各区、县(市)律师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动员部署情况。
2.全面督导检查律师事务所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情况,全面督导学习教育、剖析查摆阶段“十个一”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全面督导整改提高、建章立制阶段十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案登记、利益冲突审查、收费开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律师事务所剖析问题根源,查找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重点抽查近年来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较多或投诉举报集中的律师事务所。
五、督导要求
督导检查组将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实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布督查情况通报并报市局律管处和市律协秘书处备案。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开展活动或活动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重新开展活动,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督导检查组名单.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