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⑤(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9年
12月
31日
浏览:
1014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3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浙江瀛傲律师事务所:潘春雷、段孝刚、鲍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