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公示

绍兴市接受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资格公告④(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9年 11月 26日 浏览: 1351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浙律协【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绍兴市律师协会审定,以下1家律师事务所和5位律师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林镥海、林阳、顾凌枫、陈瑶杰、潘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