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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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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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7年
03月
13日
浏览:
2170
各律师事务务所: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定于近期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主题:“诉讼可视化视角下的民商事案件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专题讲座
(二)授课老师:张靓,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二、时间
3月18日(周六),上午9:00开始,8:30报到,培训时间半天。
三、地点
绍兴市委党校报告厅(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阳明路8号)
四、其它事项
参加培训的律师可以折抵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同时后续会有其他的继续教育课程。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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