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最新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6年 02月 18日 浏览: 1501

市律协各区、县(市)联络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律师协会换届及律师业务研究与发展的需要,市律师协会决定重新设置各专业委员会,拟设置的八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刑事专业委员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公司、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专业委员会、企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涉外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现按照《绍兴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就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的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不良行为纪录;

    (三)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及公共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关专业水平;

    (五)从事律师专业或相关专业三年以上;

    (六)承办相关专业案件业绩突出或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二、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条件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不良行为纪录; 

    (三)从事律师专业或相关专业八年以上;

    (四)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关专业水平; 

    (五)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及公共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六)在申报的专业领域办理过重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七)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撰写的论文在市律协、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中华全国律协单独或联合组织的律师实务理论交流会、论坛上获奖。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6日止。申报委员的律师可直接向市律协申报,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由各区、县(市)律协联络组(分会)在报名人选范围内盖章推荐,并分别填写《绍兴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绍兴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填妥后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同时报市律协秘书处。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文章(电子版);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承办过的重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电子版或复印件);

    (三)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聘书(复印件)等;

    (四)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划(电子版)。

    四、其他要求

    (一)市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竞选及委员选拔工作事关律师业务发展和律师协会活力,也与每个律师关系重大,因此,各地、各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同时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每名符合条件的律师限报两个专业委员会;

    (三)每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申报同一专业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四)每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

    (五)每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人,申报律师超过15人的,由市律协择优确定;

    (六)主任(副主任)竞选时间与地点经市律协审查通过后通知。

    联 系 人:陆维

    联系电话:85156493

    电子邮箱:sxlg0575@126.com


    附件:1.绍兴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doc

          



                                 绍兴市律师协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