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义乌市律师协会,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
近年来,我省律师业发展较快,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意味着从国家层面即将加快推进和健全我国的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与理论研究能力,根据省律协2014年工作要点,拟于七月下旬举办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本届论坛主题为“聚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论文要求紧扣论坛主题,针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经验、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自拟题目撰写。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律师积极参与。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征文内容
1.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现状、难点与热点;
2.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实施方式与实施范围;
3.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以及对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构思;
4.如何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职业保障机制。
(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相关征文内容
1.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2.进一步拓展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提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多样化与高端化;
3.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与作用(可与非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作比较),从而体现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价值。
(三)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相关征文内容
1.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现状;
2.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能与实施方式。
(四)如何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制度
(五)国外法律顾问制度的特点、现状、发展趋势,以及与我国法律顾问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二、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结合律师实务,对我省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有实际指导作用,选题创新,观点正确,语言表达通畅;
(二)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不多于10000字;
(三)论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
(四)已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谢绝参加;
(五)参加省律协初评的论文必须是原创作品,抄袭、剽窃的文章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各单位需召开各自的理论研讨会,对论文进行初评,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优秀论文(电子版)报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全省报送论文总数控制在130篇左右,结合各市地律师人数与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规模等综合情况,请各单位按以下数量报送论文:
杭州15篇 | 宁波10篇 | 温州10篇 | 湖州4篇 |
嘉兴5篇 | 绍兴5篇 | 金华5篇 | 衢州5篇 |
舟山4篇 | 台州4篇 | 丽水4篇 | 省直15篇 |
义乌4篇 | |||
刑委会5篇 | 民商委5篇 | 行政委3篇 | 知产委4篇 |
建房委4篇 | 涉外委2篇 | 公司委4篇 | 婚家委2篇 |
劳保委2篇 | 金保委3篇 | 破产委4篇 | 环资委2篇 |
四、论文奖项设置及评选
(一)结合各单位组织律师撰写论文情况以及选送论文的质量等因素,设若干组织奖;根据论文质量,设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奖项评选工作在论坛举行前先行完成,组织奖和获奖论文在论坛上颁奖,部分论文作者参与论坛交流。优秀论文选送今年的华东律师论坛。
(三)论文评审委员会由省律协领导、业内专家学者等组成。
(四)组织奖评选标准
1.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征文活动;
2.通过论坛、研讨会的形式组织了各自论文评选,并评出奖级;
3.选送的论文围绕论坛主题、质量较好,按要求及时上报论文;
4.获奖作者按要求参加论坛(合著可选其中一位参加)。
五、联系人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周晓钦 唐丹麒
联系电话:0571-87755601(兼传真)
E-mail:zwh87755601@163.com
浙江省律师协会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