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律协《关于组织编写<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律发通〔2012〕65号)和浙江省律协《关于开展全省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浙律协〔2012〕47号)要求,市律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绍兴律师社会责任相关数据采集工作。通过这次采集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律师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承担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贡献,同时也为全国律协编撰《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素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律所要认真及时填写《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填写完毕后,统一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二、本次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共三年。
三、本次数据采集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填报两种方式,表格可在“绍兴市律协网”下载。各律所请于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采集表报送工作。工作中遇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市律协秘书处 陆 维
电 话:0575-85156493
E-mail:sxlg0575@126.com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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